邬氏宗祠修缮工程 发包公告
发表时间:2023-04-27 阅读次数:531
受 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邬氏宗祠修缮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1、发包内容:本项目为宁海县文物保护单位-邬氏宗祠修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镇义门村南首。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门楼、仪门、书院、前厅、厢房原有屋面小青瓦、木椽、望砖翻新,木构件破损处更换、油漆脱落处油漆重新喷涂,部分墙面抹灰剥落,铲除后重新抹灰刷漆,破损石板地面拆除更换全新石板面及排水暗沟等。工期:120日历天,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项目预算价为709502元,发包价为 645647元[即总价下浮9%](具体详见《发包文件》)[if !supportLists]2、[endif]竞包人的资格条件:2.1竞包人资质: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证书;3、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3.2本次招标要求的竞包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3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5、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3年 05 月 08 日 14 时6、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6号)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联 系 人:邬先生联系电话:18858013333招标代理人: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联系人:胡云燕联系电话/传真:0574-825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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